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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治水再出杀手锏
2016-12-05

 
  
  11月14日,浙江宁波市正式发布了《宁波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。由于这个行动计划有十大项的内容,因此也被称为宁波“水十条”。根据“水十条”,到2017年宁波的水环境质量将有明显改善。2020年前,宁波全面消除县控以上劣五类水质断面,还将基本建成污水“零直排”区。而到了2030年,全市水生态系统功能将基本恢复。
  
  来自权威媒体的报道消息称,宁波“水十条”还给出了治水的明确时间表。根据条例,全市水环境治理将分为三个阶段。到2017年为第一阶段,目标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,省目标责任书10个地表水考核断面I——III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60%以上;市对各县(市、区)60个地表水考核断面I——III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50%以上,功能区达标断面比例达到75%。同时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%,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%以上。
  
  截至2020年,目标全市水环境治疗明显改善,省目标责任书10个地表水考核断面I—III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80%以上;市对各县市区60个地表水考核断面I—III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70%以上,功能区达标断面比例达到100%。甬江水系全面消除劣V类水质断面,达到考核要求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%,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7%以上。
  
  “简单来说,《宁波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就是宁波的‘水十条’,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里的‘水十条’而制定的。”市环保局有关人士表示,此条例旨在全面改善我市水环境状况,保障全市水生态安全。
  
  全力推进“污水零直排区”建设是宁波“水十条”的亮点之一。“所谓污水零直排,是指所有污水要处理达标后排放。”该人士表示,“污水零直排区”建设是改善水环境质量的重要一环。预计2020年之前,宁波将基本建成“污水零直排区”,做到“污水全收集、管网全覆盖、雨污全分流、排水全许可、村庄全治理。沿河排口晴天无排污,劣Ⅴ类水体全面消除”。
  
  加强船舶、港口、入海口污染控制是“水十条”的又一亮点。宁波将在港口、码头等船舶集中停泊区域配置船舶含油污水、垃圾的接收存储设施,建立健全含油污水、垃圾接收、转运和处理机制。同时,治理市内河流湖泊水体,妥善化解杭甬运河宁波段(姚江)500吨级船舶通航对姚江水体水质的影响。实施东钱湖水面船舶“油改电”工程,减少石油类物质对东钱湖水质的影响。
  
  “水十条”还加强了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,确保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。
  
  而自2018年起,所有县级以上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。到2020年,宁波市具备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规定的全部106项水质指标检测能力,县(市、区)具备水质常规指标的检测能力。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源调查,坚决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污染源,严厉打击保护区内一切威胁水质安全的违法行为。
  
  此外,为确保河道治理不反弹,宁波还全面推行“河长制”,7846条河道落实了管护领导责任,覆盖省、市、县、乡、村五级。其中,市领导任河长的35条河道几乎全部是垃圾河、黑河、臭河。
  
  无缝对接,构建“河长制”工作框架;调查摸底,编制河道综合治理方案;建章立制,出台“河长制”工作督查管理制度。下一步,宁波将深化完善“河长制”河道长效管理机制,积极探索跨区域河道共治共管长效机制,形成宁波市跨区域河道共治共管实施方案。
  
  众所周知,作为“十三五”开局之年,2016年也是“五水共治”集中攻坚阶段的第三年,宁波市将根据省、市相关部署,纵深推进治水工作。深化整治河道,推进河网水体净化美化;着力扩大覆盖率,提高城乡污水处理能力;建立完善长效机制,保持治水成效发挥;切实加大工程治水力度,完善防洪排涝体系;持续提高供水能力,提升城乡供水品质;强化政策引导,提高节水的社会化水平。并且,逐步形成“政府统领、企业施治、市场驱动、公众参与”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,为建设美丽宁波、创造美好生活,提供良好的水环境保障。
  
  (据宁波日报、中国宁波网、凤凰宁波、浙江日报、中国环境报等报道)